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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氮类对人体的危害

发布时间:2015/10/30 12:37:24作者:未知点击数:(0)

         水中氮的存在形式有氨氮、有机氮(蛋白质、尿素、氨基酸、胺类、腈化物、硝基化合物等)、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在一定条件下,四种形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饮用水源中,硝酸盐氮是主要部分,氮可能由于污染等非正常原因使水体中氨氮、硝酸盐氮、有机氮含量过高。

        水中氨氮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农田灌溉的排水、工业废水,如合成氨废水、焦化废水等。清洁的地下水硝酸盐氮含量不高,但是深层地下水、受污染的水体含量较高。亚硝酸盐氮属于氮循环的中间产物,可与仲胺类物质反应生成致癌的亚硝胺类物质,亚硝酸盐不稳定一般天然水体含量低于0.1mg/L

        水源水和饮用水中三氮(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含量过高,对人体和水体水生物都有毒害作用。比如,水中氨氮超过1mg/L,会使水生生物血液结合氧的能力降低,超过3mg/L,鱼类会死亡。亚硝酸盐氮可使人体正常的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输送氧的能力。硝酸盐氮含量过高,可使血液中变性血红蛋白增加,还可经肠道微生物作用转变为亚硝酸盐而出现毒性作用。

        水源水中如存在氨氮,会造成给水处理中的加氯量大为增加,氨氮过高会导致其它消毒副产物增加等,危害人体健康。国标GB5749-2006规定,饮用水中氨氮(以N计)小于0.5mg/L,硝酸盐氮小于10(地下水水源为20)mg/L,亚硝酸盐氮(水源水)小于0.02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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