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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整体搬迁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6-07-04 11:35:53  点击数:0

 实验室整体搬迁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实验室整体搬迁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 SKY-SZ-09  

1.3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实验室整体搬迁技术服务,涵盖实验室高价值精密分析仪器、小型通用检测仪器、辅助设备和设施、玻璃器皿、化学试剂、实验耗材、文件资料、样品货架、办公家具及办公电脑等全品类物资的拆卸、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与就位,确保所有物资安全完整、功能正常,满足实验室运行要求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1)高价值精密分析仪器的测试、专业拆卸、精密防护包装、防震运输、就位安装、系统调试及整机性能验证;

2)中小型常规检测仪器的断电清点、防护包装、运输移位、就位固定及通电自检、功能调试;

3)实验辅助设备的停机检查、安全固定、防震包装、运输搬迁、就位安装、通电试运行及稳定性测试;

4)实验室柜体设施、仓储物资及办公家具设施的分类打包、防护固定、搬运运输、规整就位及数量清点交接;

5)实验记录、技术档案、台账资料等文件资料的整理分类、封装装箱、安全转运、有序归档就位;

6)项目全过程搬迁前期现场勘查、专项搬迁方案编制、设备搬迁防护、全过程运输保障、搬迁后现场规整清理、杂物垃圾清运及全部设备物资验收移交等配套服务;

7)本次报价包含项目所需全部包装耗材、防护材料、人工搬运、装卸、运输、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搬迁相关费用。

2.2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实施搬迁工作;乙方自搬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仪器的搬迁、安装与调试工作

2.3 服务地点:  搬迁起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261号; 搬迁终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工业园区B区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指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实验室安全及运输包装相关国家、行业规范,具体如下:

1)仪器设备:大中型精密分析仪器搬迁后需完成安装调试,关键性能指标(如精度、稳定性、检出限等)与搬迁前设备性能无明显差异,满足日常检验检测工作使用需求;仪器外观无破损、功能正常,数据可正常采集与传输;小型通用仪器及辅助设备设施通电后可正常使用;

2)玻璃器皿、化学试剂、实验耗材:玻璃器皿破损<0.5%,破损部分按原价赔偿;常规耗材、非危化试剂无泄漏、无丢失、无混淆,标签清晰可辨;

3)柜体设施、仓储物资及各类办公设施搬迁后外观完好、结构稳固、无变形磕碰,配件齐全、开关开合顺畅、安装就位规整,可正常投入仓储收纳及办公使用;

4)文件资料:实验记录、技术档案等资料无丢失、无遗漏、无破损,按原分类顺序完整就位;

5)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现场管理制度,搬迁前制定完善的专项搬迁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作业人员配齐必备安全防护装备,规范开展搬迁作业,全程规避各类安全风险,确保搬迁过程零安全事故、零违规作业。

6验收标准:所有仪器设备、实验物资、柜体仓储设施、办公设备、文件资料搬迁就位、调试核验及现场清理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对全部物资逐项清点核对、状态核验,全部符合质量服务标准后,双方签署验收单据,签署验收单后方视为验收完成。本次搬迁后固定资产保值率≥99%,仪器外观无新增破损、性能不低于搬迁前基准状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近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未满 1年无法出具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验资报告替代。

3)供应商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1包含精密仪器搬迁的实验室搬迁服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对应的合同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合同时间、签约主体等内容)。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7)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9)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2026  7  7 日起至 2026   7  9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261号现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7  10  11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261号。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xjcysky.com/gonggao上发布。

注:本次采购公告仅在上述网站发布,其他任何媒介转载无效,采购人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261号 

联系人:                            

电话:        18299491528              

9.异议渠道及监督渠道信息

异议联系人: 周疆媛

电话:1535262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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